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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一章毛笔
“这就是毛笔?”秦异人望着手中毛笔,大是诧异。
战国时代的毛笔与现代的毛笔截然不同,不过是一根竹管或者木管末端再绑上一些亳毛,狼亳有之,羊毫亦有之。
乍一瞧之下,跟扫帚似的。
手里这支毛笔,是秦异人要黑伯特的买的,是用上等狼毫制成。狼毫张开,毛茸茸的一团,哪象后世的毛笔那般束紧,再加上一根竹管,这让秦异人想到了某种私密部位。
“公子,你要这做什么?是不是要给秦王写信了?”孟昭心直嘴快,好奇的问道。
“这笔不好用,我要做枝更好用的笔。”秦异人的回答让他们好一通诧异。
“公子,你说笑吧?这笔已是最好用的了,哪还能有更好用的呢?”黑伯压根儿就不相信这是真的。
毛笔出现的时间已经不短了,渐有取代刻刀之势,那么多的人在为了改进毛笔而努力,谁也不可能做得更好,要黑伯他们相信真的很难。
要他们相信秦异人能说会道,把死人说活,再把活人说死,他们会相信,就不会信这事。
“瞧着!”秦异人却是信心十足,把绑在末端的狼毫扒了下来。
“公子,你还说做笔呢,这你是毁笔。”茉儿调侃一句。
孟昭他们重重点头,大是赞成这话,把狼毫扒下来,不就是毁笔么?
秦异人不去理他们,把狼毫重新捆成一束,扎得紧紧的。
“这做什么?”黑伯他们看得不明所以。
让他们更加惊讶的还在后头,只见秦异人拿起一把刻刀,在竹管末端一阵刻削,再打量一通。然后拿起捆扎好的狼毫,塞到竹管里。
“这……”黑伯他们的眼睛猛的瞪圆了。
秦异人的改进只有一处,毛笔一下子大变样,瞧这模样儿,似乎很不错呢。
“研墨!”秦异人一声令下。
“诺!”黑伯和茉儿轰然相应,手忙脚乱的研墨,准备见识见识这新奇的毛笔。
“这好用吗?”孟昭有些不确定。
很快的,墨研磨好了,秦异人提笔在手,饱醮浓墨,在竹简上写下一个大大的秦字。感觉还不错,笔端韧性十足,富有弹性,一个秦字写得周正。
“没掉墨?”黑伯、茉儿、孟昭、马盖和范通五人眼睛瞪得滚圆,一脸的难以置信,打量着秦异人写就的“秦”字,只见周周正正。
众所周知,战国时代的毛笔之所以没有被普及,没有代替费力而又效率低下的刻刀,就在于很容易掉墨。可以想象一样,写着写着就是一大团墨汁掉下来,前功尽弃,谁还会用毛笔呢?
毛笔真正普及,是在蒙恬改进之后,克服了掉墨、漏墨的弊端去了。
一般来说,写一个字往往要掉好几次墨,而秦异人一个字写完了,也不见一点掉墨,谁能不惊?
“我试试!”黑伯好奇心大起,搓着双手,恨不得从秦异人抢过毛笔。
秦异人把毛笔递给黑伯,黑伯提笔在手,饱醮浓墨,写下一个“公”字,仍是不尽兴,再写了一个“子”字。两个字写完,没有漏一点墨,这足以让黑伯惊讶了。
“好用!好用!太好用了!”黑伯是赞不绝口,还想再写,茉儿也等不及了,一把夺过来,糊了黑伯一手的墨汁,黑伯笑骂一句:“你这妮子,如此性急,怎生嫁得出去?”
茉儿白了他一眼,不再理睬黑伯,提笔就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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