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五十二章最好的款待
当彭礼和黄元寿正在讨论手里的毛笔是小狼毫还是大狼毫的时候,苏轼正在隔壁的汤饼店里大快朵颐。
“彭兄,笔有丰狐、蟓蛉、龙筋、虎仆及猩猩毛、狼豪,何来大狼毫小狼毫之分?”
彭礼轻轻地用笔尖点着自己的指甲笑道:“黄兄此言差矣,狼毫其力介乎羊毫、紫毫之间。质较脆,不耐摩擦。
南方通体狼毫,佳者用狼尾,用水发开全毫,用之最宜;北笔内用狼毫,中实以鬃,外覆兔毛,发透全笔,实用稍差。
不过,此狼毫笔被人谓之小狼毫,盖因此狼毫乃是取自黄鼠狼之尾。
如今我手中的这支笔,用的却是天山灰狼的尾毛,自然被人称之为大狼毫。
这支笔笔锋很硬,不耐墨汁,写出来的字瘦骨嶙峋,刚劲至极,不可多得。”
黄元寿拱手道:“彭兄博闻强记,愚兄佩服,只是你我如今身陷囹圄,本该栖栖遑遑,为何却有心思在这里讨论这些雅事?”
彭礼呵呵一笑,用银币付过笔钱,提着笔盒走出四宝店指指街道上熙熙攘攘的人群道:“去岁月圆之时,老夫也曾与友人在闹市闲游,今日之境与去岁何异?
此去西关一万里,烟波浩海无人愁!”
黄元寿笑道:“愚兄也有此感,临来哈密之前,老夫曾与老妻言,此去万里之遥,恐将埋骨荒蛮,已经让她给我准备了衣冠冢,并且留下一缕头发,老妻闻言嚎啕不绝,今日思之,真是滑稽。”
彭礼哈哈大笑道:“一样,一样,都是一样的,如今我等心思大定,既然无颠沛之忧,不如就把这里当做宦游之所,三年之后再回大宋,上下无忧,岂不快哉!”
黄元寿跟着哈哈大笑,牵着彭礼的手笑道:“速走,速走,太后与长公主已经在云堂备下晚宴,我等不可失礼,免得被西域之民笑话。”
彭礼哈哈笑道:“什么西域之民,黄兄睁大眼睛仔细看看,不论是刚才那处缝衣之所,还是方才路过的制靴之地,店家都操着一口伶俐的宋话,就连那个西域皮匠的宋话,老夫也能听得明白。
这样的地方,与我大宋城关何异?
你看那处名叫杏花楼的地方,定是一处风流所在,待我等休沐之日,定与黄兄探查一番,与西域豪客争一下缠头,看看这里的姐儿到底是喜武,还是爱文!”
“哈哈哈,哈哈哈……好好好,既然彭兄发了少年豪气,愚兄怎能不紧紧追随!”
两人唤过吃饱喝足的苏轼,一起沿着青石板铺就的大街向城里走去。
全身沐浴在店铺人家叫卖的嘈杂中,三人竟然觉得全身舒坦无比,这一条街,他们竟然整整走了一柱香的功夫。
街道渐渐地变得安静了下来,人流却并未削减多少,只是道路两边的清香木忽然多了起来,远远地就能听见瀑布的轰鸣之声。
走过一人高的清香木矮墙,一道白亮亮的瀑布就挂在前面的小山崖上,水流砸落在一汪深潭里,泛起滚滚的白浪。
水雾袭来,燥热顿时消散。
领路的仆役躬身道:“此处即为城主府广场,乃是夏日里最好的消暑之地,您看,即便是到了晚间,这里的人流依旧不绝,是我清香城一等一的好去处。
等天色完全黯淡下来之后,广场上的气死风灯就会点燃,几位相公要是不耐暑热,晚间来这里观书,听听西域俚曲也是好的。
尤其是从龟兹来的舞女,月上半空的时候总会出来跳舞,只是相公们一定要备好红铜钱当赏赐才好。”
吃饱喝足正在四处巡梭异族美人苏轼,精神一振,连忙追问道:“龟兹歌舞甲天下,这里也有?”
领路的仆役骄傲的道:“在西域,论到繁华,那里可比我清香城?
那些龟兹来的舞女,如何会不来我清香城?哼哼,他们即便是想要进来,也必须在城外的沐浴更衣,确保身上没有虱子,身体没有病患才能进来!”
黄元寿对面前这个谈吐文雅的仆役非常的感兴趣,连忙问道:“这位小哥谈吐不俗,可是读过书?”
仆役笑道:“我尉迟一族从未有不读书者!”
远古时期,神魔大战,天地崩碎!人族少年身怀龙骨,炼真龙之体,闯神荒,探帝墓,天地因他而变!在这里!有女帝君临天下!有古兽只手遮天!有大魔祸乱天地!也有人族...
简介宇宙杀神渡劫陨落,重生为地球上的废材少爷,身边还有个貌美如花的未婚妻,这一世,注定不平凡他无心世俗,却成为地下世界的王者他医术无双,让无数人千...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末世时期战死的老军团长,重生为末世结束五百年后的新世纪小鲜肉(?) 每当我脑子里响起BGM的时候,就觉得自己无所畏惧。方召。 ...
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我要这天地匍匐,我要这轮回断灭!...
他是武林中最年轻的武学宗师,拥有神秘的绝对手感,可他现在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医大学的大一新生,本想低调的学学医,看看病,恋恋爱,可在一次中秋晚会被迫表演中震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