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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看自己家的孩子,都是越看越喜欢,何况吴尽欢现在也的确是长开了,不仅身材瘦了下去,而且个头窜高好大一截,向脸上看,虽称不上俊美,但也是俊秀,尤其是一对雾蒙蒙的桃花眼,仿佛能勾走人的魂魄似的。
“欢欢,我听你的朋友说,你去B市出差了,忙了这么久,是不是累坏了。”
吴尽欢含笑道:“累倒不累,就是琐事多了一些。”
“伯母!”跟着吴尽欢进来的高航等人纷纷向喻欢打招呼。
喻欢很是热情,又是招呼大家进来坐,又是给众人倒茶,洗水果。
“欢欢。”吴芳向吴尽欢点下头。
对吴家人,吴尽欢真的是无感,要说有他不太厌恶的,也就是吴芳了。
吴家人,上到吴老太太,下到吴光、吴耀、吴兰,都对喻欢很排斥,唯一一个没有表现出排斥的,就是吴芳,这也是吴尽欢对吴芳不太厌恶的主要原因。
当然了,他对她也只是不厌恶而已,要说存有什么好感、亲近感,那也完全谈不上。
高航等人看到吴芳的时候,眼睛瞪得一个比一个大。吴芳已经二十八岁了,不过保养得好,人又漂亮,看起来好像个二十二、三岁的小姑娘。
就单从外表而言,吴芳绝对算是能让人眼前一亮,万里挑一的女人。
吴尽欢向她也点下头,沉默片刻,还是说道:“小姑。”
噗!听闻吴尽欢管吴芳叫小姑,高航等人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眼中原本流露出的跃跃欲试的热情,也瞬时间消失得一干二净。
众人面面相觑,心里都有同一种感觉,欢哥的亲戚们可真够奇怪的,即有像癞蛤蟆一样的小叔,也有像仙女一般的小姑。
吴尽欢和吴芳真的不熟,面对这个只比自己小十岁的侄子,吴芳也有些尴尬,不知该说点什么好。
喻欢倒是很体贴,招呼道:“都别干站着了,坐坐坐,都坐,芳芳,你也坐。”
“谢谢二嫂。”吴芳人漂亮,但却没有骄纵之气,对人的态度或许冷淡一点,但该有的礼仪一点都不少。
“来,芳芳,你也吃水果。”喻欢拿起一块西瓜,递给吴芳。
吴芳是吴家最小的孩子,吴明生前就很喜欢这个小妹妹,喻欢爱屋及乌,自然对吴芳也很宠爱,只是后来吴明过世,吴芳受吴老太太的限制和影响,也渐渐和喻欢疏远了。
“谢谢二嫂。”吴芳欠身说道。
喻欢乐了,笑道:“你还和二嫂客气啥。”
吴尽欢插话道:“妈,你在这里还住得习惯吗?”
喻欢说道:“刚来的几天,挺不习惯的,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这几天,有芳芳住在这陪我,倒是好多了。”
吴尽欢暗暗皱眉,吴芳不是今天刚来,碰巧被自己遇到了,而是在这里住好几天了?
喻欢其实是个聪明人,有什么事,她嘴上不说,但心里都明白。自己的儿子,她哪能不了解,吴尽欢对吴家人有多排斥,她再清楚不过。
她仿佛没看到吴尽欢有些暗沉的脸色,乐呵呵地说道:“这两天,多亏有芳芳在,不然,我都打算搬回F市去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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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欢一个劲的替吴芳说话,她是什么心思,吴尽欢自然明白。
自己的这个小妈妈,就是心太软,你把人家当亲人,可人家当你是什么?指着鼻子骂你是扫把星,死皮赖脸的把你往外撵,这些你都忘了?
心潮澎湃,无限幻想,迎风挥击千层浪,少年不败热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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