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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支京城来的笔是兼毫笔,笔毛狼毫和羊毫兼具,结合在一起,软硬适中,书写起来极为舒服。
罗铮前世用过羊毫也用过狼毫,没一支笔有这支笔这么舒服的。
他学过书法,也多亏了如今神通傍身,对身体的掌控力变强,笔拿得极稳,能写出一手看得过眼的字。
但他学得不多,又已隔了许久没有动笔,因此也不怎么记得繁体字。
如今在纸上写的,也只是看得过眼的简笔。
不过还好,裴绮罗能认出来,她问完了名纸,又赞叹道:“看公子这笔法,是草书的连笔,却写得如此规整,像是楷体,不似草书。
“公子书写无拘无束,不拘一格,真是洒脱呢。难怪能作出《侠客行》这么好的诗。”
罗铮一时讶然,没想到裴绮罗竟然能找到这种清奇的角度来夸他,有些摸不清裴绮罗是在变着法子拍马屁还是真心实意的。
他看了裴绮罗一眼,这娇俏的姑娘笑得动人,夸得真诚,根本看不出演戏的成分来。
“公子看什么呢?”
裴绮罗瞅见罗铮的目光,也是大大方方的,冲罗铮莞尔一笑。
那一双眸子微微一眯,朱唇微微勾起,便如桃花在清晨时盛开,挂着几粒水珠,娇艳欲滴。
罗铮笑道:“看你夸我夸得这么好,想看看你是不是真心实意。”
裴绮罗作西子捧心、伤心欲绝状,道:“奴家自是真心实意的,公子何以怀疑奴家一片赤诚?”
罗铮道:“行了行了,不跟你闲聊了。”
说着便继续提笔书写,文提《石头记》第一回:甄士隐梦幻识通灵,贾雨村风尘怀闺秀。
他写下这一章回题目时,太白府中李太白便蓦然站起,冲着前方恭然一礼。
随着那头戴幞头的潇洒文士一礼揖下,他前方便有一人影渐渐成型,衣衫破烂,气色颓然,但骨子里却透着一股骄傲不屈。
他与李太白面对面盘膝坐定,击桌开口,讲道:“此开卷第一回也。作者自云: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而借‘通灵’之说,撰此《石头记》一书也。故曰‘甄士隐’云云。”
随着那人开口,一段小说起始便缓缓道出。
他对面坐着李太白,将酒葫芦拿在手中,一边听着,一边不时仰头,一口一口饮着酒。
一时间,太白府内分外和谐,一个清代的落魄文人说着故事,一个唐时的郁郁诗人听着讲说。
跨越了数百年的绝世文人就这样在罗铮的窍府之中就着故事饮着酒,对上了话。
而那故事,也从太白府中传出,一点点流入罗铮的脑海。
曾经前世只看过一遍、几乎快要遗忘的小说记忆,就此清晰起来。
这窍府之中奇妙的变化,罗铮早有预感。
不然的话,也不会在这时有了如此清晰的记忆,能写下《红楼梦》第一回的题目。
前世里他是看过《红楼》,但那还是上学的时候看的,后来对其中情节倒是也有印象,但也仅限于贾府之中、园子之内那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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