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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晨。
林琅拎着孟清云给她的那些羽绒服看了好久,最终放到一边让女佣给送回去了。
其他衣裳就罢了,睡衣和毛衣要么是在屋里穿的,要么是裹在里头的,旁人都瞧不见,所以说什么样式都无所谓。
可那些外套也都花里胡哨的,她实在不太喜欢。
之前林琅就是里面穿毛衣,外头套着自己穿来的那件单衣。单衣虽然洗得发白了,但林琅还挺喜欢那种简单的款式。她穿着那身悄摸摸在庭院里巡视了一圈,冻着了。这会儿她不打算用人身继续抵抗严寒,准备穿上厚外套,无奈还是看不下去孟清云外套的样式,只能忍着冷让人把孟清云给她的这几件送回去。
反正现在有钱了,要不然让人去山下帮忙带几件新衣裳过来?林琅正犹豫着,笃笃笃的敲门声响起。打开门,赫然是沈欧亚杵在那儿。手里还拿着一件羽绒服,样式简单大方,颜色是林琅钟爱的湖色。
“会长送来的,说你或许用得着。”他的语气很冷淡,仿佛口中提起的是个毫不相干的路人。
会长?学生会会长?
据林琅所知,学生会会长和沈欧亚是好友。林琅为了一次次接近沈欧亚,总会曲线救国选择找学生会会长,所以和这人还算认识。
林琅美滋滋地穿上新衣去吃早餐。
“应会长人真好。”孟清云的语气酸溜溜,眼睛直往湖色羽绒服上瞟,“大清早的竟然还给你送东西来。”
学生会会长名字里有个“应”字。他不喜欢旁人叫他的姓,反而乐意别人称呼他一个“应”字。
林琅听出来孟清云话语里隐含的倾慕,诧然:“你喜欢的不是沈欧亚吗?”怎么还对这个什么应会长抱有这种感情。
孟清云没好气地白了她一眼:“喜欢他和仰慕应会长又不冲突。欧亚一看就是好男人好老公,比应会长靠谱多了。”略一顿,又改口,“倒也不是说应会长不靠谱。他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人了,简直全能。但你也知道,他女朋友多得都能从秦岭排到黄浦江去,我才不凑那个热闹。”
从秦岭到黄浦江?林琅掐指一算,好家伙,这人比她还会到处勾搭!
林琅来了兴趣,“那咱们学校有多少个她的女朋友?”她坚信,这种人肯定会吃一堆窝边草的。
“很多啊。”
“比如?”
“……”
孟清云忽地沉默了。她茫然地发了会儿呆,突然恼怒:“哎呀,我一下子想不起来了。反正很多就是了!”
看到她这种反应,林琅若有所思。
瞅准陆书语单独待着的时候,林琅也问了陆书语同一个问题。
陆书语同样很茫然地想了会儿,同样地摇摇头:“我一下子记不起来。总之,他女朋友很多。非常多。”
林琅见状忍不住笑出了声。
这个“应会长”,好厉害的本事。竟然能够把障眼法用到了这种极致的水平。
也不知他什么用意,居然到处造谣诋毁自己,非要把自己弄成个花花公子的风流形象。
不过……
想到陆书语和孟清云提起他时那一脸仰慕的表情,林琅有点理解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了。
桃花运太旺也很发愁啊!
身为过来人,她非常理解这种苦恼,甚至于开始同情起这位“应会长”来。
几个同学的早饭过去了约莫一个小时左右,孟宏城才神色疲惫地来到餐厅。他只吃了两口粥,便把孟清云叫到了房间里。
孟清云如今还不知道她母亲不在了的消息,孟宏城这次叫她,便是打算和她说起这件事。
至于媚鬼,孟宏城打算瞒着她,只打算见到告诉她昨天晚上闹鬼、她母亲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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