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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我!闭!嘴!”
这一字一句的咆哮之下,是一阵毫无章法,但是力道足够的拳打脚踢,在这种地方,因为一个眼神,一个酒嗝就打起来的人太多了,所以,没有人会去拦着,毕竟所有人都知道,只要一个人趴在地上了,那这场斗殴也就快接近尾声了。
果然。。。。。。5分钟后,那个金发酒鬼就被鼻青脸肿的扔出了酒吧的大门。
也不知道他是被揍得脑震荡了,还是已经喝的烂醉如泥,总之,他趴在地上,一动不动,希望他不会被自己的呕吐物淹死。。。。。。当然了,就算是淹死了,也不会有人在意。
。。。。。。
1983年的英格兰,这里烂的让人厌恶,但是又无法脱离。巨大高楼上的灯光就撕破夜幕的残卷,警笛声穿过鳞次栉比的街道,它们冲入小巷,那感觉就像是食腐猛禽的长啸,在建筑间回荡。
约翰。康斯坦丁的睫毛微微颤了颤,连带着上面粘着的呕吐物也掉了下来,落到了他面前的泥水里,没有溅起涟漪。
他醒了,像是往常一样,在呕吐和隔夜积水的混合物中清醒过来,铺面而来的恶臭,还有夜里刺骨的寒风。
这一切,都像极了他的人生。
说句实在话,康斯坦丁心底里,有那么点厌恶自己,因为就像是他之前在酒馆里说的那样,他在母亲的子宫里时,就用脐带勒死了自己的哥哥,这不是一个笑话,而是事实。
虽然归根结底,这是因为那还未成型的混沌意识和该死的胎动,但是,结果却不会改变,他在还没有降生之时,手里就已经染上了至亲的鲜血。
而在他降生的那一刻,他也成功的,夺走了母亲的生命。
那之后,命犯天煞孤星的康斯坦丁也就只能在父亲的冷漠和失去家人的绝望中长大了。不过还好,这种悲惨的童年并没有持续太久,因为很快,他的父亲也死了。。。。。。死在了他自己的手中。
那是一段不堪回首的往事,所以约翰不愿意去想,反正在各种悲剧的催生之下环境下,小康斯坦丁顺理成章的成为了一个混混,他学会了一堆街头骗术,偷鸡摸狗的下三路技能,还有一点点。。。。。。额,魔法。
同时,他也开始沉迷烟酒。从15岁开始,每天都要抽两包的香烟,只要他清醒着,无时无刻都烟不离口。这个习惯伴随了他一生,想必,直到死去化为幽灵,应该也没能改掉它。
好吧,这些都是一些陈谷子烂芝麻的事情了,现在,康斯坦丁已经长大了,他是一个成年人了,他的爱好,也从简单的抽烟,上升到了,抽烟、喝酒、赌博、和流连异性的肉体之上。。。。。。。而他的职业,也没有像之前预想的那样,成为一个诈骗犯,或者走私蛇头之类的光辉职业。
而是成为了一名。。。。。。侦探。
至于他的工作范围,也囊括了:
帮邻居找丢失的宠物猫,帮着隔壁太太跟踪他那花天酒地的老公,为家长跑去高级酒店的包房里抓夜不归宿的刚成年小女孩,解决一些被恶魔俯身了的青年男女,和古老禁地的守门人对赌,从地狱里救出一些已死之人的灵魂,欺骗冥界之王,偶尔拯救一下全世界的人类。。。。。。等等等等。
当然了,他的工作做的并不算是太好,比如跟踪花天酒地的男人时,他总会被对方开出的更高价格所收买,比如找到了那些夜不归宿的少女后,他十有八九会自己来上一发再将她们送回家,而为了拯救人类,他也总是会赔上一些队友。
就比如三天前。。。。。。。他最好的朋友,盖瑞。莱斯特就死在了他的面前。
约翰知道,自己,已经不剩多少‘最好的朋友’了。。。。。。
(这俩人人气都好高啊,我先写完渣康,之后试着写写老魔,不过老魔那个层次的,应该不会加入子良的,估计最多算是互相利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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