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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有现在,一如破罐破摔,什么都不在乎了,既不需要戴着面具做人,也不需要那么多的谎言堆积,甚至压根不在乎自己在他心目中的形象是什么——他能看上也罢,失去新鲜感也罢,三年五载之后已经不会爱了不会敷衍了……她压根就不在乎。
是不是因为如此,反倒让自己活得更加的自由自在?
甚至于时隔多年,忽然觉得夫妻之间的亲密也是一件很好的事情——从中得到的那种令人面红心跳的欢乐——是不是一个女人也会被激发出那些沉睡已久的本能?
女人是不是也会没有爱情只沉溺于本能的欢乐?
那些欢乐原本就是天经地义的?
想一想原始人时代,可以说,人类的历史本质上就是一部两性的进化史,人类早期饥寒交迫茹毛饮血,也许,最早发现的快乐便来源于两性之间——在某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时候,一个男猿人和一个女猿人,在春天的阳光下忽然滚在一起——他们于是发现,这是当时最没有成本,最简单的一件快乐游戏——从此以后,人类便爱上了这种廉价游戏。
也因此,亚当和夏娃宁愿被赶出天堂般的乐园,也要偷偷地尝一尝这样的滋味???
乔小麦已经失去了抗争的力气,就连“离婚”二字也变得非常非常遥远。
至于江衡,至于冰冰,谁去管他们呢?
他们不都是这个易大人的事情吗?
她伏在他的胸口,再一次睡熟过去。
那时候,易向西正轻轻抚摸她的头发,慢慢地,察觉她趴着的地方正是自己的胸口,是那条从上到下,拉得很深很深的旧日伤痕那里。
时隔多年,这伤痕早已凝固成永不再复发的伤疤,可是,当她完全是无意识地趴在他的旧日伤痕上呼呼大睡时,他却不胜唏嘘。
当年,怀着怎样的心情?自己在医院里,被这伤痕折磨得死去活来,而她,也躺在另一个医院里,失血过多,差点流产——两个无依无靠的孤儿,居然选择了互相杀伤对方——只是,那时候他压根就不知道她已经有了自己的骨肉——那么仇恨的两个人,却能彼此抽出彼此的血脉,重新塑造出一个崭新的人儿。
这是大自然的造化还是上帝的造化?
他不知道,只是情不自禁眼眶濡湿:幸好,小麦,幸好你当年千辛万苦保住了这个孩子,否则,我俩之间,也许永远永远不会有现在这样相依相偎的一天。
这次,敲门声很清晰地响起,肆无忌惮的,砰砰砰的——这世界上,只有一个人胆敢这么来敲他们的门。
“爸爸,麦姐……”
“爸爸,麦姐……妈妈……都快十点钟啦……懒虫,你们俩是大懒虫……爸爸是大懒虫,妈妈是大懒虫……不许睡懒觉了,快起来陪我玩……”
乔小麦惺忪地揉着眼睛,耳边有人热乎乎的说话:“懒虫,再不起床,就要被打上门了,快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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