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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这些人一进奉城,刘胜利倒没啥,他从被师父从家里给掳走,一直到四十岁,都是生活在奉城。
现在故地重游,少小离家老大回啊,只是有点伤感,和一点点的怅惘。
无常也是一张淡漠脸,奉城他也熟,虽然不常来,但是对于见过大世面的无常来说,就这么个地方,还不值得他投入太多的注意力。
但是,对于头一次来奉城的四荒子等人来说,那可就不一样了,那可真就应了土包子进城,看啥都稀奇,看啥都觉得“哇——”好厉害。
本来四荒子就话多,跟着来的这些胡子,那也都是二十啷当岁的小伙子,正是风华正茂,精力旺盛的时候。
这一路上,唧唧喳喳,唧唧喳喳,跟那小麻雀一样,嘴就没停过。
“哇,奉城里头的女人,哎呦人家这是咋穿的呀,这还露着白花花地大腿!”
“啊,你们快瞅,那边还有人是坐着小黄车的,咦,那车轱辘是啥做的?”
“嘿嘿嘿,我要是能够,娶上奉城里头的小娘皮就好了,真水灵啊,跟咱们山里头的姑娘就是不一样啊!”
“是啊,是呢,嫩得好像能掐出水来,嘿嘿,嘿嘿。”
······
这几个人说话也不收敛点,嗷嗷的大嗓门,把那些被他们不错眼珠儿盯着,议论着的大姑娘、小媳妇们给臊得,纷纷掩面而走。
他们在人家后头,还直吹口哨起哄。刘胜利也是打年轻的时候过来的,看见了倒也没有制止他们。
人不轻狂枉少年,过了这几年好时候,孩子自然就长大,稳重了。
主要也是这几个小伙子,也就是嘴花花,没真干啥缺德事情,不然刘胜利准得大耳刮子伺候。
要说四荒子和这些小伙子们,说一会儿过过嘴瘾就得了呗。
他们可倒好,这嘴呱呱呱地一直不闲着,吵得人脑瓜仁子跳着疼,刘胜利实在看不下去了,赶紧打断他们:“你们可快别吵吵了,下马,牵着马走!”
四荒子一噘嘴,不愿意了,这骑马上多威风啊,都有那小姑娘偷偷拿眼睛瞄他,一定是被他的英姿给吸引了。
而且骑在马上,还能看得更远,视野更开阔,再加上别人都是走着,自己骑马,又无形中有一层优越感。
他下巴颏子一仰:“我不,我骑马也没碍着别人的路。有马,我下来走路干啥呀。”
刘胜利一翻白眼:“你小子,真是不知道死活。在这大城市里头,那得谨言慎行,万一咱们骑着马,被人给惊了马,伤着人咋整!
再一个,你没听说过碰瓷么?万一有人存心算计咱们,突然冲过来躺咱们马前头,就说是你的马给踩坏了,硬讹你钱你咋整?”
“啊这······那我还能惧这个,我一枪还不崩了他的!谁敢算计我,哼!我可不是吃素的!”四荒子大脸一仰,根本不带怕的。
刘胜利一瞅他这样,心里话,幸亏当初陈秀秀,没只让四荒子一个人来,要是让他一个人来奉城,能不能平安回去都是个事儿。
妈的,这小子还以为自己,还在天宝镇那一亩三分地上呢,谁都得敬着怕着他们。
这是哪里?这是奉城,是吃人都不吐骨头的奉城!
看来得寻个时间,好好敲打敲打这些小子,不然万一闯出啥祸事来,自己可救不了他们。得让这些孩子,知道知道,这里可不是他们可以横着走的天宝镇了。
奉城各方势力云集,是东北的重中之重,哪一方势力,他们也得罪不起。
人家是大象,他们就好比小蚂蚁,惹不起,惹不起,躲都来不及呢!
自己得看好了这些不省心的小崽子,绝不能让他们出去惹是生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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